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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經過了一個忙碌的周末之後,我又搬家了。

是的,現在的我住在下面的這個大房子裡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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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房東是一個住在加州的有錢台灣人,託我在德州認識的朋友幫忙找房客。所以我這個朋友就幫他介紹我了。不過我一開始就說我只能住兩三個月,而且我也是有預算的(總不能比旅館還貴吧?),沒想到這位有錢人抱著台灣人照顧台灣人的熱情(而且還有人幫忙看家),很豪邁的說既然我只有一個人住,直接算我一個房間的錢就好,所以這個租金跟我以前租一個單人公寓的錢是一樣的,但是我租到了一個有後院,有車庫,樓下有客廳 餐廳 廚房,樓上還有三個房間跟兩套衛浴的美式大房子住--通通只有我一個人,所以我簡直是愛怎麼用就怎麼用。周末的時候我把倉庫退租,把我放在倉庫的家具全部搬出來,請了墨西哥人把家裡打掃一遍,(因為房東已經三個月沒住這邊了所以有一點灰塵),然後家裡就煥然一新了。雖然客廳旁邊還有一些小孩子的玩具車之類的雜物,但是也不干擾我的生活。我在挑高的客廳裡坐在我的寶貝沙發上面看書的時候,還覺得蠻爽的。畢竟我是第一次住在那麼大的房子裡面,每天都在裡面跑上跑下也蠻好玩的。

房子在Plano的一個安靜住宅區裡,距離一個華人超市非常近,那個華人超市旁邊還有一個賣各式亞洲食物的美食街,所以我這陣子下班之後常常去外帶便當回家吃。唯一的缺點是有點太安靜了,住宅區到了晚上一點聲音都沒有,不像以前住公寓的時候常常有隔壁鄰居車子開來開去或是走路講話的聲音,我家旁邊的鄰居入夜之後好像都回到火星了似的,常常讓我覺得我是地球上唯一一個留下來的人。

不過等到明天電視公司來裝電視跟網路之後,我就可以無止境的把ESPN開得很大聲開整個晚上了。我現在只擔心住在這邊習慣了之後,去香港出差的時候住在太小的旅館裡面就會完全沒辦法適應吧。

這兩天因為家裡還沒有網路的關係,我都得乖乖搭上四十分鐘的捷運去位在downtown的公司上班。好笑的是已經半年沒去辦公室的我,昨天第一次踏進公司大樓的時候,連我的辦公室在幾樓都想不起來,實在是太靠北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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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crossover45 發表在 痞客邦 留言(0) 人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