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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air   

 2013年已經不知不覺的過了一個月了。

這個月是屬於New Orleans這個爵士樂聖地的。

最近到New Orleans做一個新的案子,其實並不是我們組上的客戶,但是因為別組需要有財務會計背景的人,所以我們的HR就把我推薦給他們。因為我只去過New Orleans一次而已,而且年初通常是我們組上的淡季,與其每天閒閒沒事做然後幫老闆寫一些proposal,倒不如把握這個機會去看看別組在做些什麼也好。而且New Orleans離Dallas才一個多小時的飛機時間,又是以海鮮跟音樂文明全美的知名觀光勝地,感覺上這三個月我應該不會太無聊吧。

工作的本身並沒有甚麼太特別的地方,主要是幫客戶審核關於保險理賠的東西,然後有時候可能要跟訴訟人或是他的會計師/律師打打交道。剛開始的時候還覺得有點新鮮,畢竟每一個case都是不太一樣的,但是做久了之後還是會有點膩,不過心想他們把我放在New Orleans的W Hotel裡面,每天還給我70塊美金的餐費,下了班之後可以到處去吃生蠔海鮮喝啤酒,酒足飯飽之餘還可以找家爵士樂酒吧喝個兩杯,好像也沒什麼可以抱怨的。

New Orleans以前是法國的殖民地,所以不管是建築,街道的名字或是當地的料理都有濃濃的法國味,跟我以前去過的地方很不一樣。我最喜歡早上的時候走在Frech Quarter的街道上,看著兩旁的法式花園小陽台,好像是要去遠足一樣。因為鄰近墨西哥灣的原因,New Orleans以豐富的海鮮聞名,有許多主打生蠔的餐廳會提供生蠔的各種吃法-生吃 火烤 焗烤...etc,而且往往比德州吃得既新鮮又便宜。我還記得我去那邊的第一個禮拜幾乎每天都去吃生蠔,吃到後來都覺得自己快鋅中毒了...除了生蠔之外有炸魚 炸軟殼蟹 炸蝦,以及美國南方獨有的小龍蝦crawfish,點一個海鮮拼盤再配上用海鮮跟秋葵燉煮的濃湯,來上一碗用雞肉跟香腸煮的燉飯,配上一杯當地釀的啤酒,再怎麼樣難搞的case都煙消雲散了。

 oyster   

Nwq Orleans最有名的觀光客聚集地-Bourbon Street上面聚集了爵士酒吧 餐廳 脫衣酒吧 旅館 紀念品店 雪笳專賣店 觀光客 還有流浪漢。每天入夜之後就會被觀光客的喧鬧聲還有酒吧理傳出來的音樂給覆蓋。這裡是全美國極少數一個可以在街上邊走邊喝酒的地方(雖然在美國好像大家都喜歡在晚上來一杯,但是其實在戶外喝酒是犯法的,要喝酒的話一訂得在室內才行,或是餐廳的室外座位),所以每一個觀光客好像來這邊就一定要邊走邊拿一杯酒邊喝才夠本似的,常常會看到警察在巡邏的時候,對著左右手各拿一瓶,已經喝茫站不穩的然後邊走邊唱歌的人視若無睹的有趣現象。

不過入夜之後除了觀光客之外,這裡也有不少流浪漢露宿街頭,在2005年的Katrina颶風之後,雖然政府第一時間整修了觀光景點,但是距離市區較遠的地方還是有不少人住在環境很差的組合屋裡面。有一天晚上我在Bourbon Street上面散步的時候,就看到有喝醉的觀光客在旅館的陽台上,對這下面路過的人灑一張一張的美金的景象,然後下面的路人跟流浪漢就站在那邊搶成一團,其實看了心裡面還蠻難過的。

關於New Orleans的東西還有很多可以寫,這裡就先用我在Bourbon street徹底的觀光課扮相做個ending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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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crossover45 發表在 痞客邦 留言(0) 人氣()